根据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和要求,经过笔试、面试、体检以及考察等程序,拟录用刘元昕等3名同志为我院机关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中国工程院办公厅人事处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14年5月8日至5月14日
监督电话:010-59300343、59300172
中国工程院办公厅
2014年5月8日
序号
姓 名
性别
准考证号
毕业院校/工作单位
1
刘元昕
男
153111910104
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
2
汪晓伟
男
153112091926
天津大学
3
邢慧娴
女
1531140602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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